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銀川綜合保稅區、蘇銀產業園黨工委和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吸引更多符合銀川市重點產業發展需求的高校畢業生來銀就業創業,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根據《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共有產權房管理辦法(試行)》等人才政策,現就做好2020年度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一)申請人為在我市企業(在銀依法登記并正常納稅的獨立法人機構)就業并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在銀領取營業執照自主創業,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二)申請人所學專業符合銀川市創新型人才需求目錄(詳見《辦法》)。
(三)申請人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創新型大學生。
二、申報材料及流程
(一)申報材料
《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申請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學籍證明(查原件留復印件);在銀就業的大學生需提供與企業簽訂的就業勞動合同、企業營業執照、工資薪酬發放銀行流水;在銀自主創業的大學生需提供營業執照(查原件留復印件)和企業納稅證明。申請購房補貼的還需提供購房合同或房產證、已婚且房產在配偶名下的需提供結婚證(查原件留復印件)。所有材料均一式兩份。
(二)申報流程
1.市屬國有企業申請人員
市屬國有企業申請人向市國資委提出申請,市國資委審核后填寫《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申報人員匯總表》(附件2),連同相關證明材料統一報送市委人才工作局,由市委人才工作局研究解決。
2.市轄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綜合保稅區所屬企業申請人員
按照企業隸屬關系,申請人所在企業屬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銀川綜合保稅區的,向各區、園區提交上述材料。申請人才公寓人員,由各區、園區研究解決。各縣(市)區、園區每季度最后一個星期填寫《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申報人員匯總表》,向市委人才工作局報備安置解決情況。申請生活補貼、購房補貼、共有產權房人員,各區、園區審核后填寫《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申報人員匯總表》,連同相關證明材料統一報送市委人才工作局,由市委人才工作局研究解決。
3.靈武市、永寧縣、賀蘭縣、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銀產業園所屬企業申請人員
按照企業隸屬關系,申請人向企業所屬縣(市)區、園區提交上述材料,由各縣(市)區、園區研究解決。各縣(市)區、園區每季度最后一個星期填寫《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申報人員匯總表》,向市委人才工作局報備安置解決情況。(其中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共有產權房由市本級統一籌集,費用自行解決。)
三、申報時間及要求
申請人須仔細研究《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實施辦法》(附件3)《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共有產權房管理辦法(試行)》(附件4),對照《銀川市轄各縣(市)區、園區及行業主管部門人才服務受理點》(附件5),規范有序進行申報。申請人申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0日,各主管部門向市委人才工作局報送材料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申請人材料一份各主管部門自留,一份報市委人才工作局),逾期不予以受理。
創新型大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人才公寓、生活補貼、購房補貼或共有產權房四項政策中選擇其中一項保障政策。申請共有產權房人員,在符合享受共有產權房政策的前提下,根據實際人數抽簽分配房屋。如存在未抽中房屋者,可按意愿調劑享受其他三項政策。
四、有關要求
(一)各級申報單位要仔細對照申報條件,如實填報資料,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各縣(市)區、園區、市國資委要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確保申請人未重復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對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因玩忽職守、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單位和人員,將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并給予通報。
(二)各縣(市)區、園區、市國資委要做好申報人所屬企業納稅情況核查工作,市委人才工作局將核查申報人在銀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創辦企業納稅情況等相關信息,如發現有不合符條件的,將取消申報資格。
(三)申報人員請在 “銀川人才云”注冊并完善個人信息 (www.ycrcy.gov.cn),申報通知及有關填報表格可到“銀川人才云”資料下載專欄下載。
咨詢電話:0951-5555330/5555825
(附件請在資料下載專欄自行下載)
中共銀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2020年11月3日